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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他胃痛关你什么事”到“你要听话"...
2009-10-27 9:38PM / 標準BLOG
从闵行区交通执法大队对张晖说“他胃痛关你什么事”到闵行法官对张晖说“张晖,你要听话!你回来!不能走!”,事情发展到这里,将带给我们社会的是什么???
看看原贴,了解一下发生的事情:
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ree/1/1722080.shtml
再看看一些网民的回帖:
“但我想说的是:这个案子已经不是张军郝劲松你们一个人的案子,如果撤诉往小了说对不起日日夜夜顶你们的网民对不起关注的媒体,往大了说对不起我们的后代。 因为我们需要一个公平公正执政执法者、一个平等自由的社会环境,也许我们这一代已经完了,但谁都不希望我们的下一代重蹈我们的命运。也许我们的力量是微不 足道的,但这要着力量在并持续着就是伟大的不可战胜的,这就是人民!”
“很明显。现在政府已经撤销了这个处罚决定,法官就希望做工作让当事人撤诉,因为要是继续的话,就必须“判决”这个决定是“违法”的,而这正是一个结论性的 东西,会对以后的很多判决产生影响,不仅仅是闵行一区,闵行法院肯定不愿以他们为第一个,何况此前此类案子从没有当事人胜诉,他们这次要是“判决”这个决 定是“违法”的,岂不是自打嘴巴。”
"本身就是犯罪,措辞却是“不妥”,让明一点道理的人都不服气,又跳出个法官,不知道原来他们判一个败诉人家赞助他们多少?"
"最可笑的是你一法官,凭什么代表被告要求别人撤诉,有什么利益关系?法官代表的不是公平,公正,那这法官代表的又是谁?"
"倒钩事件里,政府部门涉嫌到非常多的犯罪行为,包括抢劫罪,诈骗罪,诬陷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和组织黑社会罪,而不是执法不当的行为,我认为上海市政府的这个处理态度是在转变事情的性质,引导舆论和公众这只是一起执法不当而已."
"公众在此事件中的愤怒的原因不仅仅在于张军等人受到的诬陷和勒索,更在于某些公权利部门的堕落和贪婪已将善良的民众逼到忍无可忍的地步。...上海“黑车”钓鱼事件显然不能以一个依法撤销原处罚决定了解,而必须依法追究当事执法人员的刑事责任,这显然不是什么执法不当的问题,而是完完全全的栽赃勒索,而且利用职权的便利,罪加一等。"
"善良是人性的光辉,善良是可以称颂的,是决不能被利用的!!!
我们无论用尽多少愤怒的诅咒,都不能丝毫减轻对那些利用人性的善良来谋取私利的人的切齿痛恨。"
最后请看看今天新京报对张晖的采访:
另一受害者张晖称遭法官威胁,压力很大
与孙中界不同,另一名“钓鱼”执法的受害者张晖选择了诉讼作为维权的手段。昨日,上海闵行区交通执法大队认定张晖案取证不当,撤销行政处罚。但张晖表示,而闵行区法院要求其撤诉,法院工作人员的态度十分不好,他要把官司打到底。
被罚款一周后可领回
新京报:是哪个部门向你道歉的?
张晖:是闵行区建交委。开始是他们的法律顾问说向我道歉。我说难道道歉还要找人代替,随后闵行区建交委的纪委书记梁女士亲自向我道歉,我接受了。
新京报:他们撤销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当时领到以前被罚的1万元了吗?
张晖:没有,不过上面写的是7个工作日内去领都可以。
法官要求受害者撤诉
新京报:听说法院的人也来找你?
张晖:是的,闵行区法院来了个黄江庭长,他态度很不好,我决定继续走法律程序,让法院正式判决他们败诉。
新京报:态度怎么不好了?
张晖:法院的人来到我们单位,要跟我谈话。我说这里是单位,我们出去谈。但是黄庭长非要在公司跟我谈,我们也是500强的外企,影响很不好。
新京报:他们找你谈话是想让你撤诉吗?
张晖:是的。他当时手指着我的鼻子,说你给我站住,你要听话。
自称家人都是老实人
新京报:对于今后的案子如何考虑?
张晖:我的压力非常大,不是说我多高尚,真是事情已到这种程度,法院还这样。本来法院是保障权利的,他们反而威胁我,语气非常严厉,指着我的鼻子大声嚷嚷,让我听话。
新京报:你会撤诉吗?
张晖:老实讲如果今天他们好好讲,我可能会撤诉,本来我的诉讼请求就是撤销行政处罚,但是(因为)他们这个态度,我就要把官司打到底。
新京报:你的压力是什么?
张晖:我本是受害者,现在站出来,他们会不会反过来对我挑一些刺。我现在最坏的打算就是离开上海,工作不要了。我来上海八九年了,我爱人、父母都是党员,都是老老实实的,没想到出这种事。
断了黑色利益集团财路
新京报:你的压力是否因为你是“钓鱼”事件最先曝出的当事人?
张晖:不是我有心炒作。事情到这一步,有关方面心里会想是我们这些受害者在给上海抹黑。但是我要说真正在给上海抹黑的是执法大队、建交委这帮人干的那些事情。可能他们认为我们把事情扩大化了,其实是他们一再搪塞、敷衍才把事态扩大化。
新京报:这让你有压力吗?
张晖:害怕有人会整我。社会下三滥、黑车、钩子都会来找我麻烦。因为我断的不只是钓钩的小财路,断的是他们很大的一个黑色利益集团。我压力真的非常大。
新京报:那今后如果还有胃疼的人在路边求助,你还会帮吗?
张晖:我希望自己还能做好事,但是以后再遇到这样的人,我会有所防备。我希望再也不要被“钩子”陷害了。
本版采写/摄影
本报记者 涂重航
http://www.google.com.hk/search?hl=zh-TW&client=firefox-a&rls=org.mozilla%3Aen-US%3Aofficial&hs=P8O&q=%E6%96%B0%E4%BA%AC%E6%8A%A5%E5%AF%B9%E5%BC%A0%E6%99%96%E7%9A%84%E9%87%87%E8%AE%BF&btnG=%E6%90%9C%E5%B0%8B&meta=&aq=f&o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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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哪一天中國當官的才明白在法律面前官與民同等的道理?
2009-10-26 7:39PM / 標準BLOG
今天新聞報導傳出一個令人欣慰的消息:
但是問題的癥結是,上海南匯區交通執法大隊在沒有事實依據的情况下,違反法定程序,采取欺詐、脅迫、暴力等違法方式,將孫中界駕駛的金杯車輛扣 押,這種行為不是公開道歉,賠償損失就能矇混過去。所謂“天子犯罪與庶民同罪”,所有違法的人都應該受到法律制裁,包括這些以打壓黑車名義濫用權力的官員 和執法人員。
到哪一天中國當官的才明白在法律面前官與民同等的道理???
2009-10-26 14:18:00上海民工孫中界被指非法載客,結果不惜自殘以示清白。上海浦東新區政府完成調查,認為執法部門做法不當,公開向孫中界道歉。海浦東新 區的調查認為,原南彙交通執法大隊在10月14日執法過程中,使用不正當取證手段,而「乘客」陳雄傑對調查組的陳述存在虛假,區政府將依法撤銷原處罰決 定,並且向公眾公開道歉,承諾發還孫中界的車輛。孫中界表示,昨(25日)晚7時左右有關消息,當時的反應是淚如雨下,認為等這一天,雖然只有十多天的時 間,但是對他來講太漫長了,終於還他一個清白,他堅定這樣的一天最終會到來,他等到了這一天。他仍在等待相關的賠償費用,今晚將有最終的定論,希望可盡快 獲得誤工費用與受傷費用的賠償。孫中界的律師郝勁松表示,上午10時聯同孫中界與孫中界哥哥到浦東新區南彙區的執法局,跟相關負責人接洽。他們提出了三點 要求,第一是發還車輛,第二要在公開的場合、公開賠禮道歉,並且要賠償相關的費用。郝勁松指出,孫中界事件可能因為這樣一個公開的道歉,因為這樣一個終 結,可能要劃上比較圓滿的句號。但是,他身為律師不會認為這個事情到此結束,這麼多年來,上海市的18個區縣都存在類似的「釣魚」式執法,他還會繼續關注 此類事件,希望這樣一個事件這樣一個現像做一個完美的句號。事發在本月中,河南民工孫中界好心接載、報稱不適的路人,但原來是執法部門「放蛇」,強行在車 內放下金錢,然後指控他非法營業,孫中界以刀斬手指以示清白,事件引起極大迴響。
10
月26日,事件當事人孫中界(前右)得知處理結果後激動不已。當日,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政府舉行新聞通氣會,通報“聯合調查組”關於10月14日“孫中界
事件”的調查報告和區政府關於此事件的處理意見,認為有關部門在執法過程中使用了不正當取證手段,10月20日公佈的結論與事實不符,為此向社會公眾作出
公開道歉。新華社
10月26日,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政府舉行新聞通氣會,通報“聯合調查組”關於10月14日“孫中界事件”的調查報告和區政府關於此事件的處理意見,認為有關部門在執法過程中使用了不正當取證手段,10月20日公佈的結論與事實不符,為此向社會公眾作出公開道歉。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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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还"釣魚執法"受害者公道!
2009-10-22 11:32PM / 標準BLOG
节录了四段新闻报道,内容很长,但值得读完。(精彩的内容我加底线了)。"釣魚執法"将导致社会道德灭绝。法庭一定要还"釣魚執法"受害者一个公道!
律師稱上海交通執法隊設誘餌查黑車有栽贓嫌疑
http://news.sina.com.hk/cgi-bin/nw/show.cgi/9/1/1/1297441/1.html
2009-10-16 南方人物周刊
“釣魚執法”違背社會公序良俗“倒鉤”實為欺詐,與誠實信用原則不相符合,對社會的公序良俗也是沉重打擊
2009年9月8日,上海一私家車車主張軍開車去單位,路上搭載了一名自稱胃痛打不到出租車的男子。途中男子要求停車,搶拔車鑰匙,隨即衝上一群穿制服的 人,將張軍推到一輛面包車中,並認定他是黑車車主。隨後,上海市閔行區交通執法大隊認定張軍為非法營運,對其作出了行政處罰決定。張軍繳納了一萬元罰款。
張軍在9月28日向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要求依法判決撤銷行政處罰決定,退還罰款。
張軍好心搭載路人是否為非法營運?“放倒鉤”進行“釣魚式執法”將產生什麼影響?為什麼“釣魚執法”愈演愈烈?本刊採訪了張軍的代理人、律師郝勁松。
實習記者 陳小瑾
張軍好心搭載路人的行為是否屬于非法經營?
郝勁松:不屬于。經營是指經常性的,以營利為目的,長期從事某項行為並以此為主要謀生手段的行為。偶發性的民事行為並非經營行為,對于這種偶發性的民事行 為,即使存在支付對價現象,也不得處罰。單純的以幫助別人為目的而載其回家,肯定不能理解為“經營活動”,反而是值得肯定的樂于助人的表現。
執法大隊對張軍作出“無運營証擅自從事出租汽車經營”的行政處罰決定的事實依據是什麼?
郝勁松:本案中,執法大隊如果認定張軍的行為是“出租汽車經營活動”,便必須証明張軍主觀上有“經營”的故意,客觀上實施了“經營”的行為。恰恰相反,張 軍主觀上沒有“經營出租車”、“收取費用”的故意(張軍提供了工作單位和較高的收入証明),客觀上也沒有實施“經營出租車”的行為。
憑“倒鉤”取得的証據,能否認定張軍從事“無運營証擅自從事出租汽車經營”?
郝勁松:本案中,執法大隊在收集証據時沒有依據法律規定,反而使用暴力並非法限制張軍的人身自由,並有利誘、欺詐、脅迫、暴力行為,因而取得的証據不能認定張軍從事“無運營証擅自從事出租汽車經營”。
執法大隊在一個電視欄目中稱其對張軍進行處罰的証據是証人証言。
郝勁松:這位証人是執法大隊雇佣的工作人員,並且在對張軍處以罰款後,這位証人會獲得一定的提成、獎金。因而,這位証人與執法大隊有利害關系,其所作的對執法大隊進行處罰有利的証據不能作為定案依據。
如何看待行政機關的行政行為的正當性?
郝勁松:本案中,閔行執法大隊採取“倒鉤”的方式,顯然是故意引誘別人違法以達到罰款的目的。執法大隊此時執法的目的和行為已不是為人民服務,而是為人民幣服務,在主觀上有陷害善良人士的故意,客觀上實施了栽贓他人的行為。
“倒鉤”事件對政府公信力有什麼影響?
郝勁松:“倒鉤”事件中,執法大隊一方面標榜自己的良好執法形象,提倡市民展現良好素質,一方面卻鄙視並打擊張軍好心載人的行為,這將嚴重破壞政府權威和公信力。因為,任何一位公民都不想本應為自己服務的政府是說一套、做一套的兩面派。
從長遠來看,對社會道德會產生什麼影響?
郝勁松:將導致道德滅絕。由于“倒鉤”存在諸多不確定性風險,又破壞了社會成員間的信任與互助,因而用這種方式打擊“黑車”會導致弊遠大于利。
這實質上影響到社會交往的誠實信用原則。
郝勁松:“倒鉤”實為欺詐,與誠實信用原則不相符合,對社會的公序良俗也是沉重打擊。
早在幾年前,“倒鉤釣魚”這種執法模式在上海及其他地方就已出現,為什麼這幾年愈演愈烈?
郝勁松:釣魚執法的背後有巨大的利益鏈條。以上海閔行區交通執法大隊為例,兩年時間處罰5000輛所謂的“黑車”,罰款5000多萬,巨大的罰款金額讓許多交通執法部門不惜鋌而走險,不擇手段,執法犯法。
目前有沒有專門針對“倒鉤”現象的懲處規定?
郝勁松:中國並沒有專門針對“釣魚執法”的相關懲處規定,“釣魚執法”違背社會公序良俗,誣良為娼,與和諧社會相去甚遠,也許不久的將來,有關部門可能出台規定禁止“釣魚式執法”。
事件進展:10月9日:上海遭釣魚執法車主起訴執法大隊獲立案
釣魚式執法案律師稱作餌者受雇執法大隊
9月28日:“釣魚式執法”當事車主起訴要求撤銷處罰決定
9月8日:白領自稱好心搭客被當黑車受罰1萬元
網友評議:葉昌金:釣魚執法釣走了什麼
黃波:釣魚執法要害在取証違法
劉洪波:釣魚執法與沙粒社會
廖德凱:行政釣魚執法違法背德
傅蔚岡:釣魚式執法置社會道德于何地
相似案例:上海:司機不滿遭釣魚執法 自斷手指示清白
北京:兩男子冒充執法人員釣魚勒索黑車日獲九千贓款
沈陽:市執法局“釣魚”打擊非法營運
武漢:司機疑遭跨市“釣魚”執法 車剛熄火即被包圍
上海自斷手指証明未開黑車司機質疑調查報告
2009-10-22 大河網-大河報 http://news.sina.com.hk/cgi-bin/nw/show.cgi/9/1/1/1303303/1.html
核心提示“執法局遲遲不公布的神秘乘客一晚上竟‘舉報’倆人,他要不是‘倒鉤’誰能信?”昨日,孫中界提起上海市浦東新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對“釣魚執法”事件的調查結論,情緒難平。
記者注意到,浦東執法局有關負責人19日下午稱事情需進一步調查取証,結果要“一周左右”才能出來,但20日上午就公布了調查結果。而對調查結論的諸多細節,孫中界一一提出質疑,提出要與神秘乘客“對質”。
面對公眾對這份調查報告的質疑,昨日下午,浦東新區政府新聞辦給記者發來郵件稱,浦東新區政府已成立了聯合調查組,在浦東新區執法局調查報告的基礎上做進一步調查。
□特派記者溫中豪文圖【疑點一】“乘客”當晚舉報不止一人?
昨日上午,面對執法局的調查結論,孫中界情緒難平。他說:“14日晚上,在我被抓之前,有一名何先生也被當非法營運抓住。我後來和何先生無意間說起這事,基本確定上我們車的乘客是同一個人。這個乘客怎麼可能不是‘倒鉤’?”
孫中界說,當他上執法車後,何先生已經在車上了。當時兩人並沒多說話。10月16日,孫中界去執法大隊做筆錄時,兩人再次相遇,閒聊時他們吃驚地發現,上他們車的乘客竟然出奇相似。
“都是20多歲的一個年輕人,中等身材,帶著一個包,頭發好像還都上過發膠,有點翹,到最後都是拔車鑰匙。”孫中界說。
昨日下午,記者聯系上了何先生。何先生向記者講述的情況和孫中界所遇很相似。
何先生說:“我在上海開有家具廠,你說我有必要通過‘非法營運’賺這個小錢嗎?那天晚上7點左右,我開一輛面包車走到先新路和召泰路交叉口附近,我放慢車 速准備轉彎時,看見一名男子站在路邊向我招手。這個地方非常偏僻,沒有公交車,也不好攔出租車,想著他可能有急事,我就把車停在了路邊。他上車後說有急 事,要去航頭鎮,因為剛好順路,我就打算捎他一程。他當時說要給我意思一下,我說我不是拉客做生意的,我不要。走了三四公里,快到航頭鎮時,他說到了,我 就踩剎車。這時他拿出幾元錢給我,我沒要,就在這時,突然衝過來幾個沒穿制服的人,與此同時,乘客就拔掉了我的車鑰匙。這幾個人不由分說把我拽下了車。”
“我當時非常害怕,這個地方很偏僻,我還以為碰到了打劫的。他們把我拽上了一輛面包車,開進附近一個胡同後,又把我推上了執法局的依維柯。”何先生告訴記 者,“執法局說我是非法營運,我肯定不認。這兩天報紙上報道了孫中界的事後,我發現我們倆遇到的情況幾乎一模一樣,好像這撥‘倒鉤’都受過專門訓練一樣。 還有那個乘客,長的樣子和孫中界碰到的差不多,我們懷疑就是同一個人。”
對此,央視評論員白岩松在《新聞1+1》節目中說:“(如果)那兩個被釣到的司機,或者不用‘釣’這個詞,被抓到的司機描述的的確是同一個人採取了同樣的行為的話,這里的嫌疑就會變得更大。因為他似乎在非常‘專業’地做這件事情,是他自己主動的行為,還是跟執法者之間有一種關聯在做?這樣的一些細節展現出來的時候,我們當然期待的是 不管是浦東方面,還是執法部門,能針對大家所懷疑的這些細節給出更有說服力的事實和依據,然後告訴所有關心的受眾,的確這里不存在‘釣魚’的執法。”【疑點二】調查報告“早產”?
關于孫中界事件的調查結果何時才能出來,10月19日下午,浦東新區城市交通行政執法大隊副大隊長嚴良民接受媒體採訪時說:“我們的工作人員今天只是做了一個初步的了解,還要進一步取証調查。通常情況下,至少要一周左右的時間。”
出人意料的是,“還要進一步取証調查”、要“一周左右”才能做出的調查結論,在第二天上午就公布了。
對于浦東新區執法局這份調查結論,“閔行倒鉤案”原告張軍的代理律師郝勁松接受媒體採訪時說,從上海市政府責成調查到結果出爐,僅僅過了三四天時間,在這麼短的時間內很難查清真相,這種做法非常草率,有些不負責任。
他說,正確的調查方法需要全面還原現場、尋找目擊証人,乘客是在哪里攔截孫中界的車,是招手還是在馬路中間攔截?乘客是在什麼情況下搭車的?目的地是哪 里?有關部門說是在設卡檢查時初步認定孫中界涉嫌非法營運,那麼,當天一共攔截了多少輛車?是不是每輛車都檢查了?如果不是,那就涉嫌有目的的“栽贓式執 法”,這些問題都需要回答。還有,警方的詢問筆錄應該公開,怎麼問怎麼答,應該與現場完全相同。【疑點三】諸多文字細節被指不實
指著執法局調查報告關于“執法人員分別將駕駛員孫中界和乘客帶到停在現場的執法車上作進一步調查”的表述,孫中界說:“這是在睜眼說瞎話!執法人員一抓住我,乘客就不見了,自始至終我都沒見那個乘客出現。”
對于“執法人員當場按照法定程序制作了現場筆錄”的說法,孫中界說:“他們做完筆錄,連看都沒讓我看就逼著我簽字。不簽字,連車都不讓下,尿尿都不讓尿,這也叫法定程序?”
孫中界還說:“16日給我做的筆錄,有些話是在他們引誘下回答的,我看到筆錄和我想表達的意思不相符時,就拒絕簽字。19日的調查筆錄,和我想表達的意思 差不多,可在調查報告中,卻只說16日的筆錄,這不是在回避真實情況嗎?”孫中界告訴記者:“里面有不少細節都不真實。調查報告說和乘客談妥車費10元, 這與事實不符。當時這個乘客是站在路中間攔車的,路並不寬,我根本來不及躲閃,只好將車停下。他一見我停車,未經我允許就拉開車門上了車,之所以我沒攆他 下來,是一時心軟,想做好事幫幫他,而且我們在車上根本沒談車費的事兒,是他突然把錢扔在車上就拔鑰匙的,執法隊員馬上就到了,這也太巧合了吧!”
對于孫中界說的巧合,白岩松在節目中也有同感,他說:“似乎很巧……他(乘客)應該沒有舉報的行為,比如說通過打手機,或者怎麼樣,否則的話司機就會知 道。但是為什麼就在這樣的一個瞬間,執法人員就這麼順利地出現在旁邊,迅速地將其抓獲。如此的巧合,如果這個上車的乘客跟執法隊員完全不認識,這種巧合非 常(容易)讓人產生懷疑。”【疑點四】“乘客”身份為何不公開?
20日下午,在多家媒體記者的要求下,浦東新區執法局召開了一個臨時記者招待會,有記者問為何不公開乘客的身份時,浦東新區環保市容局副局長李春銘說,從法律程序來講是會公開的,但是得到一定程序上,乘客肯定要作証的,因為,很顯然孫中界的表述和乘客的表述不相吻合。
記者問:“該以誰的為准呢?”
李春銘說:“以事實為准。”
不過,要得出這個“事實”對執法局來說似乎存在一個悖論。誠如白岩松在節目中所說,在一輛車上的兩個個體,究竟該信誰的說法呢?如果有明確的証據,比如有 錄音,那是不是正說明存在“釣魚式”執法?如果沒有錄音,只是嘴上的說法,那憑什麼只認定乘客的說法,而不認定司機的呢?
在招待會上,記者們不斷詢問浦東新區相關負責人乘客的身份,李春銘只說這名乘客是外地的,是一個自由職業者,做生意的,還說這名乘客是一名有正義感的乘客。
昨日,孫中界對記者說:“乘客敢不敢出來和我對質?他為什麼不敢出來,他心里有鬼!”【疑點五】逮住一次就算“非法營運”?
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副院長何兵就此事接受媒體採訪時說,“釣魚式執法”就法律而言,屬違法行為;就對社會風尚的影響而言,這是泯滅社會善良風俗、導致道德 淪喪的行為。對非法營運的黑車進行處罰,是基于社會管理的需要,其處罰的對象是“非法營運行為”。“非法營運”的基本構成要件,一是非法進行,二是
屬于“營運行為”。對于這種偶發性的民事交易行為不應當處罰,例如,公民改變出行計劃,非常偶然地到車站找人退票,就不是倒票行為,他也不屬于“票販子”。偶發性的民事交易行為,在人民日常生活中天天發生,“不讓人民進行這樣的交易行為,人民如何生活?”
郝勁松也認為:“所謂非法營運,首先是一種經營行為,(孫中界)這個明顯不是經營行為。比如說我看你有一本書,我覺得挺好,十塊錢你賣給我,這個不是經營行為,工商部門不能由此認定你沒有營業執照,稅務不能說你需要繳稅,這個只是一種民事交易行為,不能認定為經營。”
白岩松在節目中說:“如果我們查處了十件事情,其中九件都是該查的,但是冤枉了一個好人,那麼冤枉這一個好人,社會所付出的信任的成本,甚至比查處了九個 黑車的成本還要大。這就是執法必須公正、透明、公開的重要性所在。所以我們希望‘釣魚式執法’是不存在的,希望這件事情,是一個促進劑,有就應該讓它展現 出來,真正地改正,該處罰的要處罰。如果沒有的話,應該引以為戒。但是不管有或沒有,我們都需要有說服力的事實,這是目前我相信所有人在關注‘釣魚式執 法’的時候最大的期待。”
有媒體評論此事稱:“如果最後有証據表明張軍和孫中界是被‘釣魚執法’所害,那麼結局就不是還個清白那麼簡單。如果‘釣鉤’和執法人員採用虛假線索,就是 故意捏造事實,屬于誣告陷害行為,而如果他們領取了獎勵金,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公私財物,更涉嫌詐騙罪。”
對于上述疑問,記者昨日上午聯系上了原南匯區城市交通行政執法大隊大隊長、法人代表朱偉忠,記者還沒把話說完,他就說不方便接受記者採訪。隨後,記者又電話聯系上了浦東執法局執法辦丁建國副主任,他以正在開車為由,也拒絕了記者的採訪。【最新進展】政府另成立聯合調查組
上海當地媒體《天天新報》20日一則標題為《浦東成立“黑車案”特別調查小組》的消息稱:“以一名浦東新區副區長為首的特別調查小組也已經成立,將對包括執法人員在內的當事人展開全面調查。昨天調查組已經啟動工作,對當事人孫中界重新做了筆錄。”
對于這則消息,記者曾在20日向浦東新區政府新聞辦工作人員求証,並希望她能幫記者聯系上這名副區長,這名女工作人員說對此不太清楚,並表示聯系好後告知記者。但記者至發稿時也沒收到關于此問題的回複。
昨日上午,記者再次採訪浦東新區政府新聞辦,新聞辦的蘇女士讓記者留下手機號和電子郵箱等候。昨日下午2時33分,記者收到蘇女士的電子郵件,郵件稱: “為加強對行政執法的監督,堅持依法行政,公正執法,昨天(20日),浦東新區人民政府決定成立聯合調查組。在浦東新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對 ‘10‧14’涉嫌非法營運一事初步核查結果的基礎上,做進一步的調查。據悉,調查組由上海市和浦東新區的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律師,中央和地方媒體代表 組成。聯合調查組工作已經啟動。”
記者請其提供調查組成員的具體情況,她說她不清楚。
得知這些情況後,孫中界的哥哥說:“成立調查組是很嚴肅的政府行為,我不知道這個副區長為首的‘特別調查組’和20日成立的‘聯合調查組’是不是一回事, 哪個調查組說了算。調查組的成員情況應該公開,否則無法讓人信服,最關鍵的是,我們希望看到一個能讓人信服的調查報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來源:財匯資訊,摘自:21世紀經濟報道)"釣魚執法"是准入管制的敗例
2009 / 10 / 22 星期四 10:37
http://news.cnyes.com/dspnewsS.asp?fi=\NEWSBASE\20091022\WEB842近日,多位上海 車主向媒體痛陳其遭遇交通管理部門倒鉤釣魚執法的經歷,其中一位車主在憤懣無助之際不惜斷指自清,另一位車主則已提起行政訴訟;儘管類似的釣魚式執法早有 傳聞,但短時間內出現這麼多受害者,著實讓公眾震驚,令輿論嘩然;倒鉤事件,不僅展示了失控的行政權力對公民權利會造成何等超乎想像的侵犯,並且正如有識 之士所指出,利用樂於助人的惻隱之心來實施釣魚,是對這個社會原本脆弱的道德基礎的直接打擊。
釣魚執法 所借的名義,是打擊非法運營,而後者的合法性基礎,是客運業的准入管制:交管部門(或間接的通過擁有營運權的出租車公司)向營運車主有償發放牌照,牌照發 放者和已經花錢買了牌照的車主,都有激勵維持牌照的市場價值,而這一價值源自營運權利的排他性;所以,當打擊非法營運不力導致黑車氾濫時,不僅牌照持有者 不滿,交管部門今後發放的牌照價格也會受損。
准入管制的理論基礎是:道路等公共品,由於私人無法實施排他性,會導致過度使用和投入不足,即所謂的公地悲劇;解決的辦法是牌照管制:由政府憑借行
政強制力實施准入管制,這樣既限制了過度使用,又可通過出售牌照獲得收入投資於道路建設,解決了投入不足問題。
然而,這種行業准入管制模式本身的合法性卻十分可疑:管制的確能緩解過度使用,卻不能保證充分投入,有什麼機制能保證,發放牌照所得確實被用於道路建設?又如何能保證,政府規劃的道路建設,能夠滿足道路使用者的真實需求?
實際上,管制和政府投入模式把一個關於權利界定、資源配置和市場供需的問題,轉變為了一個公共選擇問題,而由阿羅不可能定理可以推知,任何集體決策機制都不能有效率的解決資源配置問題。
因而對於建設市場經濟體制的目標而言,應盡可能減少公共選擇問題,尤其在我國制約政府權力的法治條件尚不具備的條件下,管制必然帶來大量的腐敗,而牌照收 入的去向也無從檢查和監督;許多經濟學研究都表明(包括今年獲得諾獎的兩位經濟學家的研究),牌照管制並非解決公地問題的良策,許多私人的、行業的、地方 的交易和組織形式,都可以為公共品提供良好的激勵和約束機制,而對於顯著的外部性和過度使用,庇古稅是更兼容於市場的解決方案。
實際上,幾乎壟斷了土地收益、並有權徵收營業稅和部分增值稅的地方政府,有著足夠的激勵去改善交通狀況,完全不需要牌照收益的激勵,牌照收益僅僅是滿足個別部門利益所需,而利益的部門化(甚至很可能已經分解落實到個人)為過度執法提供了極大的激勵。
其次,即便沒有營運准入管制,地方政府對道路使用已經實施了足夠的排他權,也從中獲得了高額收益:除了大量收費公路,開放道路同樣獲得了租金,包括對外地 車徵收的進城費和本地車的牌照費;這次釣魚事件的發生地上海,恰恰是國內上牌費最高的城市,這實在說不過去;如果說上牌費還不能將道路佔用成本完全內化, 那麼新開徵的燃油稅(一種典型的庇古稅)則完全彌補了使用率上的差異,繼續實施准入管制的理由已不復存在。
再退一步說,即便我們認可准入管制的合法性,管制的實施也不能擴大和深入到私人之間的偶然即興交易;按傳統和慣例,不同於大宗的、公開的和經常性的交易, 小額即興交易在各種准入管制中歷來都得到豁免:私人不能隨便開銀行,未經許可不能發行債券,但即興的私人借貸從來都是合法的;開診所行醫需要執照,但鄰居 割傷了手我幫他清洗包紮傷口順便敷點藥,這不會被判為非法行醫;工廠被禁止僱傭童工,但我付錢給鄰家小孩幫我修剪草坪,也不會為此被抓起來;如果管制被無 限擴大,深入到私人關係的每個角落,我們的私人生活空間將被徹底破壞,維繫親戚、鄰里、社區乃至城鎮的傳統關係網絡也將遭受權力的無端打擾和摧毀,這是人 們無法接受的。
從倒鉤釣魚事件看來,在我們看到的幾個案例中,沒有車主公開主動攬客的證據,也沒有經常性收費載客的證據,更沒有跡象表明他們的行為可以構成一種可持續的 盈利模式,把這叫做「營運」未免太荒唐;更奇怪的是,非法營運的直接受害者是持牌營運者,他們應是最積極也最有效的監督和舉報者,如果黑車真正損害到他們 的利益,他們甚至會自己動手管制,但這些案例中都沒有出現他們的身影。
上海車主遭遇釣魚執法續:起訴執法大隊獲立案
2009年10月10日 08:18 來源:杭州網
http://big5.ce.cn/cysc/jtys/gonglu/200910/10/t20091010_19758958.shtml曾遭遇“釣魚執法”的上海當事車主、聖戈班集團中國磨料磨具公司市場經理張軍,近日通過著名維權律師郝勁松,起訴上海市閔行區城市交通行政執法大隊,要求對方撤銷處罰並承擔訴訟費用。
昨天,郝勁松對記者說,上海閔行區法院的法官告知他已經立案。
同情心惹禍
張軍說,2009年9月8日,他開車去上班,遇到一名白衣男子,自稱肚子疼打不到計程車,懇求帶他一段路,“我先是拒絕,後來心一軟就讓他上車了”。男子兩次提出要付費,遭到了張的拒絕。
當車停在轉彎處,男子伸手搶拔車鑰匙,緊接著,冒出七八個穿制服的男子,把張軍從車上拖下來,搶走車鑰匙。“像抓犯人一樣反扣雙手,卡住我的脖 子,推搡到一輛麵包車裏”,張軍的駕駛證和行駛證被搜走。對方自稱是交通行政執法大隊,其中一人出示了證件,但遮住證件上的名字。
拘禁半小時後,對方扔給張軍一張《閔行區城市交通行政執法大隊調查處理通知書》,扣押了車輛。
9月14日,這一執法大隊對張軍作出了行政處罰決定。當天,張軍向其繳納了1萬元罰款,拿回被扣押一週的車。
張軍說:“閔行區城市建設和交通委員會交通科的一位工作人員告訴我,協管人員抓到一輛黑車會得到一份獎勵,於是,他們雇人冒充犯病乘客,利用人的同情心,設套誣陷。我就是被他們害的。”
事發後,媒體曝光了一份《閔行區交通行政執法大隊2007-2008年度創建文明單位工作總結》,其中說到打擊黑車的成果:兩年時間“查處非法營運車輛5000多輛”“罰沒款達到了5000多萬元”。
車主對此案不樂觀
對於此案的前景,張軍昨晚在電話裏表示擔憂:“據我所知,閔行區交通行政執法大隊經常被起訴,還沒有敗訴過。”
他說,一萬元錢不是非常大的數目,但自己前前後後在這事情上面,花了太多的時間和精力。“我只是希望通過起訴,讓大家知道,執法者的權力是人民賦予的,他們不能用違法的行為去陷害無辜的人。”
此前,與張軍有類似遭遇的上海市民周洋也曾選擇通過法律途徑討回公道,一審二審全部敗訴。最後在法院調解下,上海南匯區城市交通行政執法大隊退還了罰款1萬元。
閔行城市交通行政執法隊隊長劉建強的電話一直沒有能夠打通。
代理律師:車主沒有“非法經營”
本案代理律師郝勁松認為,執法大隊如果認定張軍的行為是出租汽車經營活動,便必須證明張軍主觀上有經營的故意,客觀上實施了經營的行為。如果沒有執法大隊的引誘設套,張軍根本不可能有載人的行為。“張軍的行為不屬於非法經營,張軍是在幫助別人,值得提倡”。
郝勁松說,執法大隊承認,對張軍進行處罰的證據是證人證言。但這位證人是執法大隊雇用的,並且在對張軍處以罰款後,這位證人會獲得獎金。因此,這位證人與執法大隊有利害關係,不能作為定案依據。
按照張軍的陳述,執法人員曾明確對張軍說,如果張軍不寫“我放棄陳述、申辯”的申明,就不能取走被扣車輛。對此,郝勁松說,執法大隊脅迫張軍放棄申辯,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依法不能成立。
我國不允許“釣魚執法”
北京市律師協會刑法委員會委員戴福律師說,世界上沒有任何國家允許誘惑執法,“否則公權力撈錢太容易了”。
人民大學法學教授楊建順認為,打擊黑車要和好意搭乘嚴格區別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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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夫梦》昨天终于杀青了。
2009-10-21 6:18AM / 標準BLOG
《功夫梦》Kung Fu Kid 昨天终于杀青了。
为这个电影贡献了足足半年的生命。感觉就好像片名一样,做了场梦!
每部曾经参与的电影都会有一些收获。这部戏的收获是:永远有比你以为你做过的大戏更大的戏!
导演:Harald Zwart (非常非常nice的一位导演)
摄影指导:Roger Pratt (拍过两集Harry Potter的英国名摄影师)
制片人:Will Smith (这位不用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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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高錕夫婦平靜過生活吧!
2009-10-15 12:18AM / 標準BLOG
在海內外的朋友紛紛經互聯網、傳真、電郵傳送賀電,媒體的訪問邀約亦接踵而至之時,今屆諾貝爾物理學獎得主高錕與妻子發表公開信,希望能過平靜的生活。
已經患上老人癡呆症的高錕,在美國平靜的安詳晚年日子。他已經忘記自己對這個世界做出的巨大貢獻。現在的他,就如回到生命循環的起點,回到他剛出生時到嬰兒時期的無知,每天吃喝睡眠,愉悅快活。縱然所有人的祝賀與關心是出於好意,但對於一個已經遺忘自己過去的人,已經沒有太大意義。
人的一生從年少無知到學業有成,到對社會做出貢獻(無論大小也無所謂),再到退休過平靜的日子。對高錕夫婦來講,獎項都是人家給予的,是別人對自己的認同,卻同時又是身外物,高調做訪問出風頭,還未必來得比平淡的生活重要。這些人人趨之若鶩的事,就讓別人去追求吧!
衷心祝福他們晚年生活健康愉快。。。
問及光纖 高錕茫然 老人癡呆 定居美國
新鮮出爐的諾貝爾物理學獎的「光纖之父」、華人學者高錕,首次在奪獎後接受傳媒訪問,近年患上老人癡呆症的高錕,在接受訪問時,忘記誰是「光纖之父」,又 承認自己現時難以說出心中所想。而高錕的太太黃美芸認為丈夫早獲同行讚許,不認同諾貝爾獎是遲來的榮譽﹔但承認老人癡呆症把自己丈夫帶走了。
高錕與黃美芸結婚50載,諾貝爾獎是金婚紀念的最佳禮物。已退休的高錕夫婦,現居於美國加州矽谷山景城一所兩層公寓,是女兒高明淇以前的住所,高錕夫婦昔 日從香港來美探望女兒都住在這所公寓,今年夏天定居美國之後,這所旺中帶靜的住處,就屬於這對知名的華人夫婦。現時難說出心中所想
高錕閒時和太太一起煮飯做菜,兩口子過着幸福無憂生活。對於獲得諾貝爾獎,高錕接受中新社記者訪問時表示「很棒﹗高興﹗」夫人黃美芸也表示,夫婦一定會出席諾貝爾獎的頒獎禮,「一生只有這麼一次,我們一定會去。」
別人眼中甚為尊貴的諾貝爾獎,對窮半生精力研究的高錕,不及睡眠重要﹔黃美芸表示收到諾貝爾獎委員會自瑞典的來電時,為加州當地凌晨三時多,她聽了電話, 把喜訊轉告丈夫,「他聽到好消息都係哦哦哦……跟住就瞓……」黃美芸說自己也對獲獎始料不及,心情也亂,但更重要是處理來自各地、各人的祝賀,「我的工作 增加了。從昨天清晨起,不停地接電話,看電子郵件。」黃美芸猶如高錕的秘書,向「老闆」報告是誰來電恭賀,雖然看不見對話人的樣子,但高錕還是保持歡容、 簡單回答一句「Thank you」(多謝)。
昔日分析光纖、做學問,難不到這位充滿智慧的學者,但患上老人癡呆症,卻令他腦部縮小,影響說話能力﹔黃美芸問他知不知誰是光纖之父,這位讓光纖改變人類 生活的學者,不但記不起自己就是「光纖之父」,甚至對光纖也一臉茫然。黃美芸稱,丈夫已漸漸忘記多年努力研究,說話也顯得吃力,只能回答簡單語句。
堅持運動打網球散步
廝守半生,老伴卻不斷失智、失憶,黃美芸直言「病症把病人帶走」,現時身邊人和原來的愛人,已經有很大分別,「壓力很大,哭也哭 過」﹔高錕亦有自知之明,對很多問題都記不起、或說不清,「我自己(心)裏面要講出來,很難做(到)」不過高錕堅持運動,每星期三次到附近的老人中心和青 年會上體能鍛煉課、手工課和音樂課。夫婦二人一起打網球、散步、而且早睡早起。他現時身體健康仍理想,有力照顧自己飲食。
雖然腦海記憶迷糊,但這新鮮出爐的諾貝爾獎得主,仍記得陪伴在側、服侍無微不至的老伴,他指着太太說「她是最好的」不少人都為高錕抱不平,認為諾貝爾獎來得太遲,但黃美芸卻謙稱不認同﹔他指高錕以前已得到很多獎項,成就亦得到同儕讚許。
http://www.singpao.com/NewsArticle.aspx?NewsID=52838&Lang=tc
统计信息
- Second Chan(陳思勤)is a production designer / art director. ...Second Chan(陳思勤)is a production designer / art director.
Previous as an architect, Second now targets at production design and art direction in feature film/commercial productions. During the years Second has filming experience in China, Hong Kong, Taiwan, USA, South Africa, Great Britain, Netherlands, Australia, Malaysia, Philippines and other places.
Second's previous film credits in production design/art direction include: TRAIL OF THE PANDA 熊貓回家路(2009), PUSH 移动城市/异能(2009), DEEP GOLD(2007), IRREVERSI (2006), KUNG FU 功夫(2004), BUTTERFLY 蝴蝶(2004), THE TOUCH 天脈傳奇(2002), RUSH HOUR 2 尖峰时刻2(2001) etc.
His previous commercial credits include: PALM, CISCO, GE, J&J, Mc DONALD and MICROSOFT.
Lately he is co-producing and production designing Zhang Ziyi's latest feature film SOPHIE'S REVENGE 非常完美(2009). He is currently art directing THE KUNG FU KID 功夫小子(2009) produced by Will Smith, starring Jaden Smith and Jackie Chan. - 職業: 藝術總監 , 電影/電視監製 , 編劇
- 性別: 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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