逛了一圈,忽然发现blog草稿箱里居然有三份草稿。
我的脑子里似乎没有记忆体...
所以,为了以防再次忘记发布,今晚我决定一气呵成。
太慎重了,却没话题了。
好吧,说说“被害妄想症”吧。
晚餐时,我说,前几天和Jean一人各买了一罐“防暴喷雾剂”,还打算买个警笛器和一支两截小甩棍。考虑好万一遇到问题的时候,一系列的措施。并且还想去学女子防身术。
另外,据说Tony常在游泳的时候,模拟被害情境。或者双手捆住,或者双脚捆住,在水里一阵狂扭,看看能在坚持多久。后来,居然双手双脚都捆住,竟也能坚持10分钟之久。此模拟是以防被人谋财害命,捆了捆丢进水里。
Tony的邻居,一八十岁老太,楼下店面出租给人,自己住在三楼,有一天,忽然买了一大捆的粗绳子,众人疑惑。老太说,万一火灾或者有个三长两短,这绳子可以让她从楼上的阳台自救下来。
施洋乐了,说这是典型的“被害妄想症”。Tony的例子,让我捧腹大笑。
这样一个竞争激烈的社会,让许多人的压力与日俱增,往往很多人在强大的压力下都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和举止,于是,什么变态的人都有啦。所以,有一些防暴意识也是正常的现象。
前阵子,有三个8岁女孩被一个死变态非礼了,后果很严重,好像其中一个女孩有半身残疾的危险。另外还有三个女大学生也在某处散步的时候,被人轮奸了,听说有个长得很丑的女生侥幸逃跑。
说到变态,想起之前看到的新闻,现在患有恋足癖的人越来越多。有不少香港恋足癖者到深圳找美足舔噬。哇噻,我打了个寒颤。
深圳有个女子,拥有美足一双,每月让人这么舔舔,也能有万把收入,实在是一份不错的工作。想想一些流莺,其实可以花些钱给双脚做个整容美容什么的,这工作怎么说也比卖身好多了。
从被害妄想症扯到恋足癖,好像有些远了。
结论就是一个,变态的人咋就这么多呢?
其实我也不知道写中文到底有多少人能看懂,随便吧,就当练练中文。
晚安,alive not de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