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G: 9月30日
Wednesday, Sep 30, 2009 2:27AM / Standard Entry
/ Members only
1 comment
我的事業---文化創意產業
徐中孟(Man Chui)
最近有很多朋友都在問我,“最近在忙什麼?”我的回答一般都是“在忙文化創意產業”;其實熟悉我的朋友們都知道我近幾年來都在從事文化創意產業,這一個聽起來有點抽象的工作。由於我不少朋友並不是從事文化創意產業,所以他們通常都不大了解我的工作內容及範圍。
文化創意產是目前兩岸四地一直在提倡促進的產業(而我的背景及資源優勢剛好就是兩岸四地);在剛開始時,大家都只會說“文化產業”這個名詞,之後就有人提出了“文化創新產業”的說法,在近這兩年來兩岸四地才開始把名稱統一為“文化創意產業”。(例如澳門官方也是在2007時,才由文化創新產業的說法改為文化創意產業)
而依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對文化産業(Culture Industry)的定義是:按照工業標準生産、再生産、儲存以及分配文化産品和服務的一系列活動。傳媒、動漫、娛樂、教育、遊戲、旅遊、網路及資訊服務、音樂、繪畫、舞蹈、戲劇、藝術品都是文化創意産業大家庭中的一員。
但不管怎樣,以我個人認為文化創意產業的說法及定義並不需要刻意去作限制及過於明確固定,因為現在人類和社會的變化極為迅速,不同產業本身都要適應時代“與時俱進”,而文化創意產業當然亦不會例外。不過在學術研究方面,我是會同意把文化創意產業劃出一定的範圍,這樣可以方便這方面的專家進行研究探索,達到更好的實質效益。
我自己本身的興趣及專長主要分為三個部份:1.文化創意產業的宏觀性研究及資源整合;2.文化創意產業的相關法律研究;3.文化創意產業的市場開發及推廣。而我希望在研究文化創意產業的同時,能夠跟實務做一個完整的結合,強調應用層面,這是我的事業發展方向。
其實簡單來說,我自己本身是不直接生產文化產品的,一來我不會演戲、唱歌、跳舞;二來我又不會書法、繪畫、作詩。所以我最主要奮鬥的目標是把文化創意為主體的各項資源加以整合,從中找出商機,有效地提升文化創意產品本身的經濟價值。一般的文化創意工作者,他們是“垂直型”的工作型式,他們多是從是文化創意行業其中的某一個單一行業,例如一個從事舞蹈的工作者,他本身是一個舞蹈演出家,同時也是一個舞蹈老師,也更可能兼任了一個舞蹈演出團體的團長。
而我的卻是屬於“橫向型”,我不是舞蹈家,但我可以從中找出市場所需要的需求及機會,使其產生更大的經濟價值,例如協助一個舞蹈演出團體開發新市場,過程可能是針對性的舞蹈市場研究、提出創新的表演企劃、尋找資金支持、打造演出品牌、多方面媒體宣傳及相關法律問題諮詢等。如果市場需要的話,更可能會結合出版、動漫、旅遊及相關衍生商品開發等;那是一個Crossover跨產業式的發展路向,具有多變性及多種可能性;雖然如此,但以文化創意產業作為主體及核心,是不會動搖及改變。
我個人認為中國目前並不缺優秀而傑出的藝術家及文化資源,但再好的千里馬亦需要等待伯樂去發現牠的價值,尤其是目前中國社會已經逐漸富裕,民眾對於生活水平的要求也有所提高,文化的“軟實力”亦開始受到政府重視及關注;但可惜的是文化創意產業具有一定的“抽象性”,很難以具體型式作出明確的價值判斷,再加上產業本身目前只停留在初步發展的階段,社會上普遍情況是大部分民眾還是對文化創意產業缺乏充分認識,文化從業者多還只著重“藝術價值”而輕視“經濟價值”;另外文化創意產業現時還是缺少科學化的系統性研究,成功案例及經驗,無法使形成有效的學習,進而提高執行的品質;這成了限制中國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的重要原因。
舉例來說,如果“我是伯樂,而文化資源是千里馬”的話,我的工作內容會是:
1. 在眾多馬匹中找出千里馬
2. 跟千里馬建立良好的互動關係
3. 針對千里馬進行優化培訓
4. 發掘其經濟價值並提出發展企劃
5. 為千里馬提供形象與法律等的專業服務
6. 打造“千里馬”及“伯樂”品牌,擴大影響力
7. 制定“千里馬特別標準”
8. 出版“千里馬寫真”
9. 推出動漫“千里馬歷險記”
10. 跟遊戲公司合作開發“千里馬歷險記”網上遊戲
11. 跟兒童劇場合作,推出“我愛千里馬”兒童劇
12. 針對“千里馬”及“伯樂”的衍生價值進行商品開發
13. ………(存在多種發展的可能性,例如還可以拍成電影又或擔任愛馬仕的代言人等)
不知道這樣的舉例及解釋大家都能聽懂及了解了嗎?如果還是不明白也不要緊,只要您很有“誠意”的作東,那我也當然很樂意為大家一一詳細解答。(最好是個別邀請,讓小弟多騙幾頓飯 ^-^)
而最近我在文化創意產業的新動向則是:
A. 著作---繼在07年時出版了“文化大商機”一書後,九月初至十月底會在台灣出版我的新著作“中國文化創意產業研究”,內容主要是介紹中國三十多個省和直轄市在文化創意產業方面的發展,例如介紹該地區的文化資源、產業統計數據、政府政策及成功案例等。算起來這將會是我的第8本書了,目前爭取在今年年底前再出一本有關文化創意產業的著作。

B. 北京著名建築立體明信片---又名“北京標誌性紙模”。這是由本人創意發想並企劃,之後是建立設計團隊,進行產品設計及開發,當然還有尋找合作夥伴,進行不同的資源整合。
目前一共開發了兩個系列:
a.故宮系列→共7款,例如有天安門、午門、太和殿等。
b.北京代表性建築系列→共8款,例如有鳥巢、水立方、天壇、頤和園、長城等。
現時我們是“北京故宮文化創意商品開發”的合作單位,在北京故宮內的旅遊商品店就有銷售。現階段是需要在渠道(通路)上再進一步開發,鎖定的是北京的一些旅遊景點及學校教育輔導材料。另外,值得一提的是這產品的十分之一收益,將會捐贈給北京慧靈智障人士社區服務機構,這我來說是一個新的嘗試,因為我一直都在思考“商業與慈善”如何進行結合的問題,希望這次能有一個好的開始。


C. 顧問諮詢---既然我的目標是進行文化創意產業的資源整合,那當然不可或缺的就是提供顧問諮詢服務。之前七月份在河南出差了二個多星期,為河南省的國企龍頭提供媒體管理優化的顧問服務;目前已經完成了第一個階段,現正進行第二階段的工作。
D. 漫畫出版---朋友們都知道我個人擁有北京文化經紀人的專業資格,目前我更擔任兩個中國漫畫家的經紀人,其中之一就是上海的女漫畫家“小莉莉”。
“小莉莉”在去年時已在大陸出版了漫畫的簡體版,而在今年年底前將會在台灣發行繁體版,現時台灣的出版社已在進行圖檔修改,應可在聖誕節前跟台灣的讀者見面。

文化創意產業是我的愛好更是我的事業,由於目前還是處於初步的發展階段,所以會作多種不同類型的嘗試,從中吸取更多的相關經驗與及吸納更多的有關資源,以方便作進一步提升及整合工作。所以如果您對文化創意產業有什麼想法,或身邊朋友有相關資源的話,歡迎大家多作交流,說不定我們的“創意”就能成為一個新的商機,寫下文化創意產業的成功經典!
Entry comments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