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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只是一颗艳俗的珠子,你才是我的王。

我的博客

  • [穿条纹衣服的女朋友]

    2011-07-26 23:52 / 标准博客

    2011.07.26 周二 夜 雨 23:14 于武汉

              这个夜晚我在武汉.
        
              当火车驶入汉口的时候,最初给我的印象是绿色青苔恍恍惚惚爬进了一种生活.那里的人穿着发黄的白色汗衫,端着一个碗坐在门口,眯着眼睛,平淡的看着火车离开,驶来,离开.好像她一直坐在这里.从年轻到年老.好像她所有的年华都放在一个小小的木头板凳上,看着从汉江而来火车,往长江而去.
     
              那个时候的武汉,给我的,是一种不经意的生活.具有一种真实的电影感.
     
              所谓电影感.即是一切俱是真实一切俱是虚假.

              加了一层色纸,平淡就变成了性感.
       
              于是,火车到站了.
      
              我在也没有看到那样的情景,那种腐旧的阳台上晒着的花色内裤和画面中飘出的生活的香味.于是武汉又变成了一个燥热的妓女,她像一个昏暗房间燥热的妓女,挤压着所有人,吸食着所有人.

              我自拉萨而来.

              那并不是一座我喜欢的城市.

              那些虔诚离我太遥远了.他们诚挚的表情从我的瞳孔看出却是一片麻木.那座圣城拉萨,我只想闭上眼睛.除了虔诚的,便只有江湖的.两种都于我所不欲.
     
              我所欲的,从来没有得到过.

              于是又要离开武汉了.
      
              我一直企图追寻某种最正常的生活.

              不如说我一直在寻找可以使我心甘情愿不再跌宕起伏的人的地方的事情.
     
              我来武汉是为了男孩.离开也是为了男孩.

              这座城市于我.重点只在男孩.

              她的一切燥热平淡多情热烈寡言对我都只是经过,连头都不要回.

              我要去大理了.

              我并不是要去哪里.我只是在幻想要过哪种生活.要遇见谁.会发生什么.
      
              当我还是男孩的女朋友时,我还穿着条纹的睡衣和他躺在同一张床上讲话做爱异梦.我对此一直都报以单纯美好的愿望态度.但生活总会时不时强奸你几下,有时还不带套.

              当我怀上了命运的孩子,我便会嫁给了生活.
       
              命运的伟大在于他的复杂多变,生活的伟大在于他的单一重叠.但生活远比命运伟大.我愿意怀上一个具有冒险精神的孩子,然后生活在一个平淡索然的家庭.

              




                有些话我无法当面对你说出.我只能默默地看着你然后胡思乱想.我并不是一个擅于谈恋爱的人.
                有些事我想和你共同承担,你知道我会胡思乱想.

                 有时会把自己变得很渺小.

                 有时会把自己变得很决绝.

                 Dearest,我并不想给你祝愿.

                 因为那是我最后才会说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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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春风沉醉的夜晚也会天亮]

    2011-06-12 13:26 / 标准博客

            如此幸福的一天。

            我在花园里干活。

            蜂鸟停在忍冬花上。

            这世上仍有许多东西我想占有。

            我曾遭遇的事情。它一帧一格的描摹在白色的纸上。黑色钢笔水穿透了白纸。氤氲出好像山水一样的词句。哪里都有不快乐的事情。where and when.

             我犯过的错并不使我难为情。我在玻璃上呵出一口气。画下一个小小的门。金色的锡箔纸屑飘得好像威尔斯窗户外的雪。

            她最后固执的躲在墨西哥州的一隅角落。陶土制成的储钱罐。要比精美的小铁盒子来的更执着荒凉。谁都不曾看见过。黑色陶土罐子里装的是什么。猫趴在吃完的西瓜边舔着汁液。     其实我也想拥有一个小小的花园。里面有我常年荒废的花圃和草地。他们在和中间圆形小喷泉上的陶土娃娃用着细密低碎的语言谈着一场长久永恒持续的恋爱。

           我需要一个白色的本子。用它写下山水一样的词句。我把它给你给他给她。里面有我的伟大与失败。

           我想为你照一张可爱的照片。里面有我的过曝和对焦不良。

           像所有少年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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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鲁西达】

    2011-02-05 19:58 / 标准博客

     

     

    他是一种相信神迹的动物,他生活在这个无人的深洞里已经有几十天了。最近他常常感到精神恍惚,神经一直处于某种不稳定的状态。最令他兴奋的时刻快要来临了。

     

    他一直希望借此机会可以和某种超自然界的力量沟通。他曾经独自乘着木筏漂流在激荡的水中,他已经连续好几个月只吃粗糙的食物,甚至会发生好几天不吃饭的情况。他的身体已经不能在称之为人类的躯体了,它更像一种湿润的柴。他全身赤裸,将自己的皮肤割破沉浸在冰冷的水中,他将尖锐的树枝插进自己的手掌中,再将血在脸上涂抹成一种古怪的图腾。他所做的一切毫无意义的、尖锐的、极端的行为都是为了要无限接近那个最令他兴奋的时刻——和超自然界的力量取得某种程度上的沟通。

     

     他所生活的是一个平常的社会秩序完全失去意义的社会,那是一个仍旧相信守护神的社会。在那里,每一个被那种神奇的动物所指引过的人,都会成为他们的长老。他们不相信皱纹的智慧,他们只相信守护神的指引。(他们相信,在社会秩序的架构里面,他们唯一的希望是努力驱使着自己采取一种荒谬的、几乎是绝望的办法来脱离该秩序)。

     

    而他,他故意让自己陷入无法解救的困境中,将自己带入身体能力所无法承受的最边缘,接受身体与精神折磨的最极限。

     

    他笔直的站着,在黑暗冰冷的岩洞里,闭着眼睛。事实上,他已经很久没有睁开过眼睛了。大约有十天左右的时间,他在完全的黑暗中度过。他只喝岩石上滴下的露水,吃岩洞里生长的苔藓。他曾经站在这里发出过干涩扭曲类似某种不知名的动物般的嚎叫,那已经不是属于人类的嗓音了。他站在黑暗的岩洞里,闭着眼睛,痛苦的干嚎、祈祷、哭泣,但是还是没有听到任何神秘的声音。他终于停止下来,静静的站在黑暗里,听着水珠滴在岩石上的声音。

     

    于是他就这么静静的站着,空气中含有淡淡的盐分,湿润、平静。他笔直的站在黑暗里,谁也不知道他究竟站了多久。每一滴水珠滴在岩石上的声音,经过湿润的空气,都被无限的放大。他站在那里,就好像听见那水与石交接的声音里有无数的对话。

     

    就好象有两个幽灵轮番在他耳边说话,有时声音静谧,有时又像是潮起泉涌是的澎湃。他站在那里,听到这些神奇的声音时发出一种细细的颤抖,那种小心翼翼的细微颤抖,生怕惊扰了它们。它们是存在于微观世界里的精灵,瞬生瞬死,细细密密的对话。

     

    他兴奋的颤栗着,它来了。

     

    他忽地倒在地上,岩壁上的石块划破了他的背脊,但是他毫无感觉。他倒在湿润的地上,从未感到过如此安全与宁静,即使在母亲的肚子里也没有过。他感到似乎有一种柔软温暖的又像是固状的风在抚摸他的身体,不断地告诉他:安静点、安静点、安静点、安静点……

     

    而他则像是得到了圣母的抚慰,甜美如婴孩一般安详而又幸福的堕入安静。像是回到了时间的源初。仿佛周身陷入一种绵软的光辉中,庄严而又柔美。他从未感到如此幸福。

      一种极其细微的声音在他的脑中浮浮荡荡,细细密密断断续续。

     

    嗡嗡作响。

     

    像是一种祷文、经咒,更像是求雨的圣歌。他从甜蜜中脱身而出,走进一种宗教的、神圣的空间。他觉得自己好像化身为祠堂里神秘的先知,他曾经平静的看着他,然后用猴子的血液在他额头上画下重重的一笔。自此之后,他就进入了祠堂,和一群男人坐在神的脚下与先知一起默默念诵的繁复的经文。屋檐上的蟾蜍与受孕的女人,默默的盯着他,一言不发,他们似乎本来就在那里,看着一代一代的他,迎着腐朽的风。

     

    一滴水滴在他的后背,陷进了扭曲的伤痕。他默不作神,却醒了过来。

     

    他睁开眼睛,抬起头月光折射在岩石上的水珠中,像一颗星星。

     

    又快到干旱的季节了,他想着。

     

    他笑着,甜蜜而羞涩,仿佛这件事情是他心里最隐秘的幸福。平静而激荡。他意识到自己将要获得某种权力,这不是他偷来的,是神赋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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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青少年独立日】02

    2011-01-11 5:00 / 标准博客

           在我的记忆里,14岁到19岁这五年的时间里,是一个我认知世界与自己的过程。当然,这个过程还没有结束 。我生活到此的大多数时间,都是在学校渡过的。更长的时间里,是在还有晨操晨跑晚自习的学校里渡过。

            冗长的黑板与无止境的公式符号,可能构成我整个青少年时代的躯干。

            五年的时间,对每个人来说,这里面都隐藏着巨大的庞大的细枝末节,而每一个细枝末节都有可能成为促成我如今这幅模样的主力。当然有些重要的细节也许已经遗忘,但它的的影响实实在在的充实着现在我这副躯体里。

            这五年,概括了我从一个少女到一个姑娘的转变。当然,至今为止,我仍旧积极保持一颗少女的心。到此时必须认知的是,赋予我们框架的,更多的是课外那些形形色色的文字影像与声音。而赋予我们血肉的,也有可能来自于你无声的反抗。

            14岁之前的我总是容易自我满足,就像有时候你骗你自己:没关系,这世界上只有一个你,无论怎样都只有一个。14岁之后就会明白,这世界上不止一个你,有很多个你。更甚,也许根本没有你。这世界人那么多,消失几个,相似几个,总是很平常的事。话又说回来,按照生物学的角度来说,确实只有一个你。然而我是学文科的。

            在少年时代总有那么几件总也不好意思提起的事情。有一件事我确实羞于启齿,正是我的初中时代的墙上写满了王家卫别扭的那么光明正大的台词。当年的我却是拥有着一副文艺青年的骨架,至今我也没忘记在芸芸港片里看到王家卫时的欣喜。当年我的世界只有那么一点,触角最远处,即是王家卫了。现在想起当年的自己是多么的单纯啊,我甚至连文艺青年都不知道是什么。现在的我肯定不敢提及当年的事情,总会怕被人笑话成文艺青年,就像现在怕被笑话是学院派一样。成为姑娘的我总是不如还是个少女的我利落。

            往昔总是用无数后悔和窃喜的语调形成的。比如我很后悔当年没有还手,或者我应该躲到某个角落里黑她一把。可是当年我只有十岁,我尚不知这世界上除了我妈还有别人也这么凶恶。在此我得为前面的一句话忏悔,世上只有妈妈好。

            又比如我很窃喜在如此正常的家庭环境在如此狭窄的知识范围内,我还能有孜孜不倦诚恳热切的求知心态。还一头蒙的义无反顾扎进了艺术生这条不归路。这可能要归功于我表姐遗留下来的无数《故事会》和《作文精选》。

            曾几何时,我的作文也曾经光荣的成为范文过。

            你小时候最爱的童话故事很可能和现在不一样了。在我幼年时期,我最爱的莫过于《白雪公主》,很奇怪的是每次讲故事并不是睡前故事而是我妈每次上厕所的时候我都会颠颠的跟过去趁她毫无抵抗力的时候纠缠她讲述一模一样的故事给我听。那时候最喜欢的一句话,也许就是“王子和公主最后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然而每个故事的最初总是“很久很久以前”,也许也只有在很久很久以前才会有这么毫无逻辑感的谋杀案吧。这就是我长大后的坏处!

            在我成为姑娘之后,我最喜欢的童话却变成了《卖火柴的小女孩》,如果用当年的角度去想,我肯定会觉得这个故事里没有王子,很无趣。即使有个怪兽也不错,它最终会变成王子。

            然而长大后,看事物总不会那么理所应当简单明了了。

            长大以后的自己比起唯美的爱情故事更喜欢壮烈的故事。我觉得当小女孩一把划尽所有的火柴时的壮烈不亚于遇罗克的锋芒。

            以我的经历来看,我所目睹过的人与事在一定程度会影响我在某一个时期里的思维状态。比如看过武侠小说后的一个月,我总会觉得自己的任何一个动作都充满了侠气。觉得人生就应该两肋插刀忠肝义胆,至今我还深受武侠小说的影响。然而这种癫狂的状态,很可能截止于我看了某本言情小说。

            遇罗克和霍去病也许是这个世界上我最想见面的死人了。知道遇罗克时我已经是个姑娘了,前提是如果我的记忆没错的话。他可能是代表我这段时期的状态,在之前我也提过,无畏而自由,思想独立与时代思维体系之外。然而这只是我的一个梦想,我只是希望成为这样的人,并不代表我就是这样的人。我依旧被这个时代的一切刻骨铭心的影响着。

             霍去病我的确不记得他是什么时候被我所认知的了,这只是一种单纯原始的血腥崇拜。有时候明明很厌恶战争,但是会不自觉的为这种最原始的厮杀而吸引。也许血腥就是人类最原始的本质。

             当一个少年英雄与英年早逝重叠时,你会在惋惜的同时增添许多幻想。这也许是霍去病是时下许多小说的男主角之一。还有一个非常客观的因素,就是对女孩来说,这样的男人,一想起来真的特别帅。

            对这两位的憧憬都是我成为姑娘后的事情了。

            在我还是个少女的时候,现在的回忆并不准确,但是我揣摩自己的那时,也许最想见的很有可能就是谢霆锋。我现在依旧蛮喜欢,但是想见不想见,他都已经结婚了。

                                                                                                                                    2011.1.11     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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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写给甜甜的信】

    2011-01-06 21:10 / 标准博客

    亲爱的甜甜:

            我有点喝的晕乎乎的了。我后天想去哈尔滨呢。但其实我更想去喀什。

            亲爱的甜甜你怎么了。

           是啊。为什么我们不在同一时间不开心呢。

           我想找一个对我微笑的人。

           你知道我不太会安慰人。你也知道我很关心你。我想养一盆小花。一只小猫。一个小孩子。

           我想和你们回到早餐的日子里。

           我想去喀什呢。你说我到底想干什么。我也想回家。

           你不要不开心呀。我不会安慰人。

            我只能说。

            你不要不开心,我唱一首好听的歌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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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倒是有这么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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